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学习中共江苏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 2024-06-05 访问次数: 34
6月5日下午,后服中心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江苏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并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体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李书明主持。
会议强调,中共江苏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今年全国人代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省上下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挑大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扎实稳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要深刻领悟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走在前、做示范”的具体行动,找准切入点、下好先手棋,更大力度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打造这个“重要阵地”,关键要把握好“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要方法论。全会指出,要强化科技创新引领驱动,要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要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要增强改革开放内生动力,要联动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要做强人才队伍关键支撑。
会议第二阶段陈光明、沈徐标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和第五章。陈光明领学了《条例》总则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内容。他谈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他提示大家,学习《条例》要义在警醒和反思,新修订的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做了明确规定,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对其学深悟透,不辱使命。
沈徐标领学了《条例》总则第五章“其他规定”。他谈到,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条例》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最后,李书明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更要拿出“当表率、做示范、走在前”的果敢担当。全体党员干部应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振奋“处处争先创优”的精气神,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化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行动,把精力集中到干实事上,把本领用在促发展上,更加自觉地“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挑大梁”,汇聚起攀高比强、实干争先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