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12 访问次数: 623
为贯彻落实省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 2022 年元旦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精神,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各单位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每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加强出行管理,低风险地区员工合理出行,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员工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员工非必要不出行。严格限制员工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特殊情况如需前往,向所在部门报批,教职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向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方可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等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旅途中,员工按照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向所在部门报备出行去向。
三、强化防控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学校或甲方关于疫情防控及假期校园封闭式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冬季疫情防控方案在做好假期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每日体温检测和“日报告”“零报告”,继续做好职工“一人一档”健康记录。
四、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单位严格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会议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严控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内活动举办单位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汇报同意后,将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党办校办备案;50 人以上活动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汇报同意后,按照常州市春节期间集会活动要求进行备案、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五、不断健全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寒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留校师生情况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做到反应迅速、沟通及时、信息畅通。不断完善响应迅速、流程完整、保障有力的平急一体化疫情处置预案。
六、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根据实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校开学保障工作。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员工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校,具体要求开学前将另行通知。
后勤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2日